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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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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场馆管理中心是教学辅助部门,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所有国有资产、体育器材的制定计划、购置、调拨、维修、报废及场馆建设、维修、课程安排、对外开放等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保证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的切实落实。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院的物资仪器、体育器材、师生装备购置计划,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三、负责上级财政拨款和学校经费的仪器设备购置,组织需政府采购仪器设备的招标工作,代表学校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

  四、制定完善的物资工作管理制度,做到对仪器设备从计划、论证、购置、使用、调拨、维修、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的登记制度,无论来自何种渠道的资产,凡是属于学院所有资产,都要在正式建制单位办理入帐手续,仪器设备实行计算机管理帐务,做到帐物相符,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表、报盘。

  五、负责全院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场地的配置、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仪器、物资等物品的仓储保管工作。

  七、负责全院各场馆的管理工作。包括球类馆、体操馆、乒乓馆、田径馆、游泳馆、健身房、武术馆、田径场、足球场、网球场、地掷球场、篮球场、南院运动场。

  八、根据教学计划准确安排教学所需场地、设备及器材的配置,如遇调课及时与教务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如遇其它活动视其情况酌情解决。

  九、在保证教学、训练、科研、竞赛、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对外开放。

  十、维护和保持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场地内外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及时清点器材,对丢失器材和损坏,视其情况予以赔偿。

  十一、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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