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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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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组织部是院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学院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㈠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⒈负责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手续,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⒉负责全院的党员教育工作。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健全组织生活。负责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配合纪委抓好违纪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⒊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管理党费,订发党刊。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有关工作。
  ⒋建立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有关的信息统计报表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㈡基层党组织建设
  ⒈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形式、领导关系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
  ⒉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和组织建设情况,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
  ⒊建立基层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㈢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⒈负责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层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⒉负责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调整和办理任免手续等工作。负责中青年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⒊负责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励等项工作。
  ⒋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做好干部审查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⒌建立中层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有关的统计报表和资料归档工作。
  ㈣负责协调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㈤负责党校工作。充分利用党校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和管理工作骨干的教育培训;开展党建研究。
  ㈥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定工作。
  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院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院级领导班子的换届和院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㈧负责组织工作文件的收发、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院党委工作要点,制定组织工作计划,经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㈩完成上级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战工作主要职责
  ㈠宣传贯彻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进行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为党委统战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战政策,检查基层单位政策落实情况;了解掌握统战成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向党委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团结党外人士为学院事业发展作贡献。
  ㈢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归侨、侨眷等统战人士参加学院召开的有关通报会、座谈会,并做好会务工作。
  ㈣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完成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委托交办的任务。
  ㈤做好党外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推荐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
  ㈥负责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呈报、考察工作,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㈦组织统战人士进行学习、参观、访问、考察等活动,加深他们对党的各项政策的认识。
  ㈧负责建立统战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统战工作文件的收发、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院党委要求,制定统战工作计划,经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㈩完成市统战系统有关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思想工作主要职责
  ㈠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
  ⒈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院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计划。负责指导“两课”建设。
  ⒉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做好秘书、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系处级中心组学习。
  ⒊负责本部门工作学习所需的资料建设,搞好相关方面各种载体资料的搜集和管理工作。
  ⒋负责教职工政治学习材料及公费报刊订购分配工作。
  ㈡舆论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⒈负责制定舆论宣传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
  ⒉负责院刊的组稿、编审和出版工作;负责领导院广播台、“体苑”网站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宣传橱窗、阅报栏、学生社团及各系部的校内出版物。
  ⒊根据学院统一部署,指导和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或组织学校重要活动、节日、纪念日营造舆论氛围工作,负责相关的新闻摄影工作。
  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⒈负责向院外新闻单位提供我院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素材。
  ⒉负责学校重大活动、题材的新闻报道策划。
  ⒊负责联络、接洽院外新闻单位来院采访、选材。
  ⒋负责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归口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外宣传报道的宣传口径。
  ⒌负责收集校外新闻媒体对天津体育学院的报道、评价,供学校领导参阅。
  ㈣按照院党委要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㈤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和我院要求,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
  ㈦负责建立宣传思想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㈧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院党委要求,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经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㈨完成上级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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