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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已于近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1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8万元。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22个学科。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本通知中附件下载或从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请项目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准备并按下述程序报送申报材料:
1. 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活页(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2008年2月27日(周三)下午5:30前报送科研处。
2.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与建议供申报者参考,请申报负责人于2008年3月4日(周二)下午5:30前到科研处领取审核意见。
3. 请申报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于3月12日(周三)下午5:30前将申请书及活页(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式6份(2份原件,4份复印件)报送科研处。
注意事项:
1. 项目申请书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
2. 申请书中课题论证内容和活页中课题论证内容要严格一致,只填写成果形式、成果数量、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独著或合著等信息,不能披露个人信息。
3. 经费概算要严格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 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5. 请申报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