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高[2001]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司函[2002]15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院教学质量宏观调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建设的进程,加强学院对各系部专业建设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特制定我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
一、评估的意义
我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是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进行。通过评估旨在全面了解我院各本科专业教学工作的现状,促进各系部进一步明确国家有关高校人才培养规格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规范自身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 评估原则
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评估,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目标导向性原则
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的选取及其内涵的界定,体现国家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要求,反映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通过评估,促进各系部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整体综合性原则
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是由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教学效果等基本要素所构成,体现了教学工作的完善性和整体性,学院将对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主要过程和重要环节进行整体性评估,其评估结论也将作为对系部教学工作的整体和综合性价值判断。
3.评建结合性原则
本科专业建设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专业建设、管理和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因此,学院重视系部在评估中的主体作用,强调自我评估是基础,建设和改革是重点。各系部须依照评估方案,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并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4.程序规范性原则
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的系统工程,整个评估过程要按照系部自评——专家考察——评后整改等程序运行。学院将力求实现评估工作的规范化、观测方法的科学化、运作程序的有序化和简约化,以尽量减小评估误差。
三、评估内容
本科专业指我院有学生在学的全部专业。建设工作评估的内容,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而加以确定。其评估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思路与定位、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质量控制、教风、学风建设、教学成果和专业特色等八个方面。
四、评估方法
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评估,采取系部自我评估与学院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评估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考察、问卷调查、抽样检测、师生座谈等方法进行。
各系部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成绩,以评估指标为单位,由专家组采取“分项分等评价法”予以评定。各项指标评估成绩,分A、B、C、D四等,即“优秀”——A等,“良好”——B等,“合格”——C等,“不合格”——D等。各专业最终评估成绩,按分项等级评价结果综合评定。
五、评估程序
整个评估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明确领导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估组,各系部也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工作组。
(2)宣传动员,加强培训
召开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人员会议,宣传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评估的目的意义,布置工作任务,提出评估要求。同时,对参加本科专业建设评估的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各系部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宣传动员和具体工作布置,认真做好迎评准备。
(3)抽样试行,完善方案
在全面开展各系部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评估的前期,预先抽取体育系进行评估试点,并检验现行方案的评估质量,据此对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实施办法,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2.评估实施阶段
(1)系部自评,提交报告
各系部评估工作小组自学院文件正式下达之日起,按学院制定的评估方案逐项逐条进行自评,并向学院提交自评报告和所需考察材料。
(2)专家评估,反馈意见
学院专家组赴各教学单位,听取单位自评报告,并根据评估体系进行现场全面考察与评估,并就考察结果与被评单位交换意见。同时,向学院提交评估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3)确定整改方案
各系部根据学院专家组的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寻找问题成因,并据此提出整改方案报学院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估总结阶段
(1)评选先进,全校公示
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报告》和系部的《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评议,并将评估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公示。
(2)召开大会,表彰先进
召开系部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评估工作总结,宣布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专业建设评估为“优”的系部将授予“专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颁发奖状、奖金,以资鼓励。对于评估为“不合格”或若干单项评估存在较大差距的专业,学院将促其限期整改并在适当时候接受学院复评。评估结果作为日后考核系部整体工作及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等有关资格审查和管理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由8项一级指标组成:1.专业建设指导思想;2. 师资队伍建设;3. 课程建设与改革;4. 实践教学;5. 质量控制;6.教风、学风建设;7.教学成果;8.专业特色。一级指标下设26项二级指标。各系部参照评估指标体系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自评、整改和建设。
七、关于评估方案的有关说明
“评估标准”只设A,C级标准,介于A,C之间的为B级,达不到C级的为D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各等级综合评定方法如下:
1.优秀:26项二级指标中A级不少于20项,D级为0;
2.良好:A+B≥20,D≤1;
3.合格:D≤3。
4.不合格:D≥4
针对各个项目须提交文字说明材料,要提供详实、可信、具体、全面的证明材料。
附:《天津体育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200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