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委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院的贯彻执行。
二、按照上级纪委和院党委的要求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制度。
三、协助党委进行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党内各种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接待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承办上级纪委、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