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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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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在我市和我院的发展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年。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我院也将召开第四次党员大会,对于全面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认真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02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的各项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与时俱进,继续以强化责任为中心,以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完成我院“十五”计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2002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三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
认真抓好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地安排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在院、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基础上,3月中旬前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入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和张立昌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任务,认真在我院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学习和教育工作。结合中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深入进行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特别是正确权力观的教育,教育和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自觉增强党的意识、群众意识和自律意识。上半年,围绕树立正确权力观这个主题,要开展一次专题党课教育,并在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进行专门的研讨活动。
深入开展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的警示教育。结合今年初在我院职工中发生的违法案件,上半年要在全院集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敲响思想警钟,提高道德修养与自律意识,增强抵御腐蚀经受考验的能力。党员要过一次专题的组织生活。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管证等业务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身免疫力。
将反腐倡廉的教育普遍化、经常化。各部门、各单位在安排各方面工作、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中,都要有机地溶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要注意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
二、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管理监督
认真落实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根据我院实际,当前要重点落实:1、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以及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2、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3、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公费出国(境)的管理。违反这些规定的,要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
认真执行教育部、市委教卫工委对领导干部在招生考试中廉洁从政的要求,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私自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
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落实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上述规定,进一步贯彻我院《院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制度》,并在上半年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我院编印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选编》,进行一次学习和自查,重点自查报告重大个人事项、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等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申和完善我院领导干部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公务招待行为,不得进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宴请活动,加强有关通讯工具费用、公用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定我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年内有计划地逐步实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做好阶段性和有针对性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按照要求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开展对各类校办经济实体负责人的廉政管理工作。要明确对各类经济实体负责人的廉政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加大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管理监督力度,保证和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的纪律管理。在今年逐步展开的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中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我院的有关纪律规定。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拔聘用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自己的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干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强对党政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主动适应形势与任务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党政干部管理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正确行使权力的教育和管理,逐步健全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认真落实市委教卫工委《关于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提出和落实我院的实施意见,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各级党组织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行使对干部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
保证和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实施意见》,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去。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我院《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做好对领导干部在各项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到重要位置,坚决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保证市委各项决策的执行,保证院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四、有效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促进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规范和完善我院的资金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深化财政制度改革的要求,执行有关的财会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方面的财会工作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执行国家对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保证在我院的贯彻实施。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加强和改进我院的财经工作,建立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资金的收支范围与权限,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对资金分级使用管理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有创收效益部门、单位有关资金的制度化监管。建立和完善学校统一收费制度和收费审批程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规进行不合理收费,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隐匿、截留、挪用、私分各种资金收入。切实加强各级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市关于招生监察工作的规定,制定实施我院招生工作监察办法,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深化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管理,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和录取标准,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决策和操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招生监察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实施对各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我院招生考试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声誉。
做好对基建工程建设的法纪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基建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对基建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基建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和操作。严格基建工作的纪律和廉政管理,认真落实院纪委《关于严格执行基建工作纪律的意见》,加强对基建工作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廉政教育,采取积极的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我院的基建工程成为廉政工程。院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参与各项基建工程全过程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开展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物资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和实施我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我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的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物资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五、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进程
进一步增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各级党政组织,都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高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廉政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在高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要将校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议程,调整充实校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督,教代会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修改和完善我院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要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计划和组织,进一步扩大校务公开的事项范围,拓宽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全面开展全院和系部处两个层次的校务公开工作。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各级党政组织同群众的联系,畅通征求群众意见的渠道,及时反馈各种监督信息,发挥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的主人翁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推动学校的民主建设进程。
六、切实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政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研究分析我院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工作对策,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大力强化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对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院、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我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细则规定,做好任务分解工作,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制度建设与管理。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院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特别是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和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年内做好近两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工作。
七、做好信访处理、查办案件等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
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的处理工作。热情接待和听取各种群众反映,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信访有回音。根据需要做好案件查处和组织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制定我院信访与调查核实工作规程。根据上级组织的有关部署和我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其他各项纪检监察的日常性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的建设。在上级党委、纪委的指导下,做好我院今年召开第四次党员大会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在干部制度改革中,调配好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调查研究,建设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特聘监察员专兼结合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


中共天津体育学院委员会
200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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