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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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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十次全会和院党委2005年工作要点的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预防力度,狠抓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基础。结合我院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通过理论教育和形象化教育,思想灌输和启发教育,课堂内教育和课堂外教育等多种形式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教育的经常性和制度化。重点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一)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明确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民主集制,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提高党员干部党内监督水平和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二)开展权力观教育。党员干部在加强自身修养和世界观改造的基础上,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蜕变根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一)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柴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三、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一)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妥善处理信访中的突出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健全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工作制度。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经鉴别分析后,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并尽快反馈信访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确保反映的问题有着落,有结果。
(二)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严格依法依纪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中贪污、受贿、索贿的案件,以及利用工作之便个人敛财的行为。
四、治理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坚决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阳光”收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遏制乱收费现象发生,防止个人敛财行为。
(二)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修定完善我院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效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加大监察、监督工作力度,重申完善我院招生工作纪律规定,防止招生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发生,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察力度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效能建设,促进勤政廉政,开展行政监察,促进制度建设,加大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认真实施我院《天津体育学院小型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天津体育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两个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招投标制度和采购行为,实行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
六、继续做好审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完善我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加大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资金使用的审计,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
(二)继续对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退休、调动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和管理监督的重要措施。研究制定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和依法进行常规经济审计的有关规定。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进一步明确院党委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外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工作各负其责。各党总支和各系、处的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还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行风,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责任落实。
(二)要做好责任分解工作,院党委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党总支和各系、处。各党总支和各系、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处级领导干部。院党委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好,导致“不廉洁”突出的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调动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积极性,推动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八、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一)坚决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把校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学校管理事务向群众的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
(二)进一步探索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推动党内民主建设。
九、构建惩防体系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了解《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院系两级中心组把《实施纲要》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学习《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加强对《实施纲要》的研究工作。进一步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各种监督的整体效能;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惩防体系。结合实际适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十、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自身建设
(一)自觉饯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学习业务,以及相关的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维护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和工作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探讨新形势下发挥好职能作用,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00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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