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中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贯彻我院2006年工作要点,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防治工作力度,推动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我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认真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一)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活动。运用中心组学习、讲党课、举办报告会,进行党章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将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主线,作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相结合,贯穿于具体工作中。结合剖析个别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结合招生考试、基建工程、设备、教材、图书采购、预算外资金管理等具体工作,组织学习法纪条规,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针对今年我院处级干部聘任工作,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使用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一)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注意纠正以各种名义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三)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中有关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搏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在干部聘任或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一)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干部人事部门沟通情况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比较严重的干部,在问题未查清前不得任用。
(二)完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针对招生、录取、收费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制定控制和制约办法,严格检查和监督,防止和杜绝招生中的腐败问题,确保招生、录取、收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家长利益,维护学校声誉。
(三)加强对教育经费、科研经费、预算外资金使用、教材、图书采购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制定制约和控制措施,完善监督检查办法。严禁在账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我院制定的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购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物资设备购置的决算审计、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以及有关财务开支的审计。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
四、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工作
(一)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规范领导决策行为。进一步
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二)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戒勉谈话、信访回复等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
(三)建立由院纪委委员、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重点部门党员代表组成的廉政建设监督队伍,定期部署任务,沟通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构建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网络。
(四)积极协助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采取有效方式,发动广大教师群众共同监督党内廉政建设工作。
五、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 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着力查
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法违纪案件,着力查办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严厉查办在招生考试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正确运用政策,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合法利益并重。
(三)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调查核实并回复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好疏导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六、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好一级,一级管好一级。院党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院领导班子各位成员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层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抓好落实。
(二)纪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院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按期检查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加强责任考核和追究。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完成三项任务,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认真部署、落实、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制定行政监察工作规定,加强廉政监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三)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200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