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市纪委和市委教卫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干部思想道德修养
(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的讲话。通过讲党课、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提高思想认识,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二)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为目标,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新党章,学习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事迹,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自觉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八荣八耻”道德风尚,按照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重点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表率。
二、切实搞好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工作,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一)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设的意见》,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勤政建设之中,通过抓廉政带勤政、抓勤政促廉政,营造风清气正、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将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个破除、三个坚持”要求,作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惩处违纪者,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比学先进、争创一流。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干部廉政规定,实施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三)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循“六个决不允许”,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五不准”和教育部规定的“六不许”,严格执行中纪委规定的“八个严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抓住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力度,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监督,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从源头堵塞漏洞,防范腐败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领导集体决策、财务资金管理、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学校资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招生考试录取、科研经费使用、图书教材购买、学生党员发展、奖助学金发放等方面的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各项制度更具制约力、执行力,便于管理和监督。
(二)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实施招生的“阳光工程”。针对招生、考试、录取、收费等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研究控制措施和制约办法。坚决杜绝社会中介参与招生,坚决杜绝利用招生收钱敛财,切实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依法治招、从严治考,确保招生、录取、收费工作规范运行,公开、公平、公正。
(三)切实加强监察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制定我院行政监察实施办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教育经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完成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购置项目的决算审计,做好有关单位(部门)财务开支情况的审计。完善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四)拓宽监督渠道,构建监督网络。推进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院廉政建设监督员的群众监督作用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落实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
(一)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招标、工程、物资、组织人事、招生考试、学生经费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发生的案件,决不允许出现任何侵占学校和学生利益的案件。依法依纪、坚决追究、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做好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完善信访回复和督办制度,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和学校正常秩序。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局面
(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院党委和系部党总支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按照职责,对自己工作部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切实抓好落实。
(二)院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党章、党纪,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部署、监督、检查、推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努力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纪能力
(一)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保持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质量和水平。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