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2005]15号


天津体育学院自编教材及讲义管理规定


  自编教材是我院教材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不仅反映我院的优势和特色,更有利于我院教学目标的实现。自编讲义具有内容更新快,印刷、编写周期短,便于及时适应教学质量提高和教学改革需要等特点。同时也是向正式出版教材过渡的重要基础。为了促进我院自编教材及讲义的建设,特制定学院自编教材(讲义)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编写范围

1 .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为无出版教材的新开设课程的教材或讲义。
2 .反映我院重点学科水平、具有我院优势和特色的新教材、补充教材或讲义。
3 .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需要编写适当的补充教材或讲义。
  二、编写申报条件
1 .主编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教龄。
2 .主编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
3 .自编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每部教材编写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3 人,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5 人。 2-3 人参编的可设主编 1 人, 4-5 人参编的可设正、副主编各 1 人。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l .自编教材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教师个人自选编写,二是教育教学课题资助编写(主要包括院课题资助)。

2 .个人自选编写教材,要列入所在专业教材建设计划,经所在教研室、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报院教材委员会评议、主管院长批准,并列入院教材编写计划。
3 .经教育教学课题资助编写的教材按院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列入院教材编写规划。

4 .凡列入院教材编写规划的教材,各部门要负责教材编写的督促、检查工作,保证教材编写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各系部可适当减轻编者的工作量,在工作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编者提供方便,确保编写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
5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全院课程建设总体规划、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以及经费承受能力等情况对学院自编教材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进行审批,批准后的自编教材规划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6 .教学参考书、实验(实习)指导书等辅助教材的编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即可执行。
7 .与外校合编出版的教材,需要供应校内学生使用的,由参编人负责业务联系,参编人所在单位要对全书的质量负责,并保证按时供书,同时按上述程序申报审批。未经上述程序审批的参编教材,不得进入课堂。

8. 自编讲义编印的审批程序是:教师提出申请 —— 教研室初审 —— 系部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定。
  四、编写的原则与要求
1 .编写教材及讲义要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教学大纲先制定出教材编写大纲,再行编写。
2 .编写教材及讲义要注重质量,突出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以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能反映出我校的学术水平。
3 .自编教材及讲义要本着 “ 少而精 ” 的原则,内容要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配合,每学时不超过 4000 字,每本教材原则不超过 30 万字。
4 .自编教材选题被批准后应按时交稿。书稿应交电脑排版打印样稿和磁盘,要求目录、图表规范齐全。交稿后不再修改或增删内容。

5. 自编教材和自编讲义文责自负。
  五、审稿
1 .自编教材完稿后,应由教务处指定两位教师审稿。自编讲义可以由一名教师审稿。
2 .审稿人应由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审稿人按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对教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主编应按主审人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
  六、编写经费
  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划内基本教材,学院统一给予教材编写经费资助或者资助出版。自编教材编写经费由教材主编负责管理使用,各系部主管领导负责监督,保证教材编写经费专款专用。资助出版的教材主编需要与学校签订资助出版合同,以规定出版后的版权和双方的利益。
  七、其他
1 .编写完毕并己按照审稿人意见修改后的自编教材,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自编教材方能付印和使用。
2 .院内自编教材及讲义由教材科负责组织印刷后存入教材库,统一保管,发放。讲义编者要在使用该讲义前三个月交稿,保证按时校对和校对质量。推迟交稿时间、校对发生差错而影响学生用书或讲义质量,由编者负责。
3 .自编教材定价由出版社和学院协商确定,自编讲义定价按照成本核算,不得含额外利润。

4 .院内自编教材及讲义一经印刷、入库,全校相同课程必须统一使用该自编教材及讲义,由图书馆和教务处共同负责自编教材及讲义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5 .未经申报和批准由教师自行编印的教材及讲义,不得向学生发售。擅自发售者,其后果由发售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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