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卫生条例 |
1 、学生活动中心由团委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有权对用场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做法加以指正。对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上报学生处、团委,给予处理;
2 、不得在场地内随意丢放矿泉水瓶、纸巾等杂物,尤其是难以清洁的物品如口香糖、水果皮等。废弃物应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3 、不准在场地内外(包括楼梯,走廊,外墙)张贴乱画,悬挂宣传画、横幅,私拉电线等;
4 、若需要张贴相关物品,请使用大头针、图钉或吸盘等易于清洁的工具,严禁使用双面胶!要保持墙壁和场地整洁;
5 、禁止衣冠不整人员进入活动室,禁止在学生活动中心内做对抗激烈的体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