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进一步提高,表彰先进学生社团,促进运作不力的社团进一步完善自身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共青团天津体育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特组织学生社团评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团评优
1 .参评对象: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社团(成立不满六个月的社团不能参与评比)。
2 .参评目的:总结优点,找出不足,树立典型,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学生社团的进一步成熟与完善。
3 .评优办法:评优活动将以下列五大方面为依据,对各社团进行全面评价。
( 1 )思想性:
A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 .拥护我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校规、校纪,坚决抵制有损我校形象与利益的活动。
C .能以本协会章程为准则,开展相关活动,不从事章程规定以外的任何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团委、各学生系部的工作。
( 2 )组织性:
A .有明确、完善的章程。
B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各部门分工细致,责权明确,工作开展积极并富有成效。
C .账目详尽、真实,各笔账目做到来源、去向明了。
( 3 )活动组织及效果:
A .活动前有详尽的活动计划及预算方案,并能按其具体实施。活动组织有条理,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B .活动宣传手段行之有效,宣传力度大,影响范围广。
C .活动现场秩序良好,组织者能够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
D .活动后能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得失并指导今后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 4 )会员内部交流:
A .能经常召开例会或座谈会并与会员进行沟通,了解会员对本协会工作的看法及要求。
B .能积极组织应到会员开展活动,挖掘会员潜力,使会员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展现和发挥。
C .会员对所在协会有详细的了解,并对所在协会有良好的评价。
( 5 )对外联系:
A .能够与其它相关学校社会团体、单位进行交流、探讨、并保持密切联系。
B .与社会企事业单位保持适当联系,了解当前社会所需人才模式,指导人才培养方向。
4 .评优步骤:
( 1 )社团管理部门对所属社团进行评价和考核。
( 2 )由社团管理部门将优秀社团推荐名单上报团委,并附社团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 3 )院团委对参评社团进行复审,最后评定出优秀学生社团。
5 .奖罚办法:
( 1 )评选出的“院级优秀学生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全校通报表扬。
( 2 )对评出的各个“院级优秀学生社团”,院团委将奖励一定资金作为下学期活动经费。
( 3 )对不合格社团及运行不利的社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处罚办法有以下几种:
A .内部整顿:暂停社团活动,由院团委和社团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责令该协会负责人对本协会各项具体事物进行彻底清查、纠正。
B .组织机构重组:在院团委监督下,由社团管理部门组织进行该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的公开招聘。
C .取消该协会的注册资格
二.院级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
1 .参评对象: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社团成员。
2 .参选目的:肯定社团负责人及会员成绩、树立模范榜样,发扬传、帮、带作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学生社团会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3 .评选办法:由各社团推荐 1-2 名候选人(并附其个人材料)。候选人应满足以下方面的要求:
(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校规、校纪,配合学校、团委、系部的工作,支持所在协会的工作。
( 2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遵守协会章程,对本协会有较深了解,对所在协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 3 )经常与本协会其他会员沟通,群众基础好,能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 4 )具有较强的社交、管理、组织、公关、宣传等综合素质,能起到沟通协会与相关企业、部门、组织的作用。
( 5 )满足以上条件的候选人经过社团推荐,社团管理部门审核,院团委批准,可获得“院级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称号。
4 .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颁发“院级社团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并进行全院通报表扬。
三、 附 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天津体育学院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