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调各院、系、部完成全院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2、抓好年级主任、班导师、宿舍导师等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3、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意外伤害保险及各项资助困难学生工作。
4、认真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
5、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6、认真搞好每年新生军训、入学教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8、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各级各类评优及表彰工作。
9、认真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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