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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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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我院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几年来,我院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总体上看,在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今后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二、建立健全选拔聘用机制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组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由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
(1)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指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团委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人员,各系部党总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年级主任。
(2)兼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指从党员教师、党政干部中聘任的年级主任或班导师和从品学兼优的党员研究生、高年级大学生中选拔配备的学生班导师或年级主任。
2.配备原则和期限。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队伍精干和有利工作的原则,学校原则上按照与学生1:120的比例配备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其中,专职年级主任总体上按照与学生1:200配备。原则上保证每个年级配备一名专职年级主任。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导师。专职年级主任任职一般不得少于4年;兼职学生年级主任或班导师一般任期为2年。
3.选拔的主要途径和办法。
(1)在学院现有党员教师、党员干部中选聘。
(2)在每年应届毕业的党员研究生中选聘年级主任。
(3)在应届党员本科毕业生选聘年级主任。
(4)聘请党员教师、党员干部做兼职年级主任或班导师。
(5)选拔在学的党员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做兼职年级主任或班导师。
专职年级主任的选聘工作要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提高专职年级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把担任班导师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兼职班导师的选聘工作由各系(部)党总支负责。
三、加强培养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学工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有步骤地对专兼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轮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把握政策水平,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任职期间,学校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他们一定时间的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养进修。对新上岗的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由学工部组织和协调教学系部进行岗前培训。创造条件选拔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参加国内外业务进修。
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时,由学工部和教学系部负责组织经常性地岗位培训。
2.加强学历培训工作。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学位,纳入学校专任教师培训计划,按专任教师培训同等待遇。按照学院《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参加进修班学习。新留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担任年级主任期间,工作态度认真,工作业绩突出,任年级主任两年后经学院考核合格方允许攻读学位。
3.加强社会实践工作
每年为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提供不少于一次的社会实践或学习考察。同时,要通过上下交流、岗位轮换、校外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使他们开阔眼界,拓展思路,增强阅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应承担“两课”教学、形势与政策课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每年确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研课题,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交流会,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队伍管理
依据有关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考核标准,建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干部工作档案。学工部、教学系部按照权限分工,每年要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兼职干部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解聘其工作;合格者继续留任工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其工作业绩记人本人工作档案并作为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有关政策
1.在职称评定上给予政策引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既是我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从事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可以参加政工系列职称评定,也可以申请教师职务的相应职称评定。具体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兼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在职务、职称聘任中,要充分考虑其所兼任工作的经历和业绩。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班导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2.积极推荐和提拔优秀人才。要选拔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并适于从事学生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学工部部长、副部长、团委书记、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学工部长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分工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团委书记兼任学工部副部长职务,分工负责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工作;院学生会主席兼任团委副书记职务,分工负责学生社团的组织和管理等工作。本着“高进、严管、优出”的原则,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予以重点培养,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推荐优秀人员担任领导工作。
六、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领导
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坚持选拔、使用、培养、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召集组织部、宣传部、政理课部、学工部、团委、各系、部及其他与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现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规划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学工部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提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计划和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
院各级团组织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中的重要力量,要在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管理,加大对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形成特色,推动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上水平。
天津体育学院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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