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⒈本部教学设备(包括:音像设备、教学仪器)主要为军事教学、集中军训、国防教育服务,与之无关活动一般不得使用,严禁录放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所有器材一律由专人集中保管。
⒉严格使用、借用登记手续。为保证各位教师教学使用,要求提前预约借用器材的内容,以便调整使用,用后及时归还。
⒊所有设备器材,必须保证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外借,非授课期间如需外借,要经武装部领导或教研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⒋认真保管器材设备,防霉变、损坏、防丢失,借用人员需正确使用,防人为损坏和删除教学用的声像内容。如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⒌根据教学需要,视经费情况可有计划地增加部分教学设备和资料。